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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长发布预警公告!

转载 朱月梅2026/01/06 09:56:49 发布 IP属地:未知 来源: 作者: 1215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

天长市重污染天气橙色(Ⅱ级)预警公告

2026年1月4日起,受大范围静稳天气和间歇性冷空气南下传输影响,我省淮河以北及江淮之间预计将出现较长时间中度—重度污染,根据省级空气质量预测结果,经市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研究,并报市政府审批同意,决定发布天长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,并于1月5日11时同步启动II级应急响应。请各地、各部门按照《天长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(2025年修订)》(天政办秘〔2025〕7号)要求,切实采取有效管控措施,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。II级应急响应措施如下:

一、建议性减排措施

(一)倡导市民尽量减少能源消耗,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;

(二)建议儿童、老年人和心脑血管、呼吸道疾病患者减少户外活动,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,中小学、幼儿园临时停止户外活动;

(三)提高道路机扫率,尽量减少人工清扫;

(四)根据重污染情况和能见度,视情封闭高速公路道口;

(五)视情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。

二、强制性减排措施

(一)纳入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管理的污染源应落实Ⅱ级响应减排措施;

(二)建成区内禁行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(特种车辆、危化品车辆除外);

(三)施工工地、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(应急抢险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);

(四)在保持日常道路清扫保洁的基础上,根据空气相对湿度、气温等气象条件,加密洒水降尘作业;

(五)矿山、砂石料厂、石材厂、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;

(六)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、建筑拆除、建筑外墙喷涂粉刷、护坡喷浆、混凝土搅拌等作业;

(七)停止渣土运输作业;

(八)禁止露天焚烧秸秆、荒草、落叶和垃圾等易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,禁止露天烧烤、燃放烟花爆竹;(九)停止城区建筑、道路工地、河道工程、绿化工程等涉土基础施工作业,停止堆场、码头涉粉细料作业;

(十)加强建成区裸露地块、工业及码头物料堆场等扬尘面源管控;

(十一)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的巡查监管力度,确保上述措施落实到位。

天长市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

2026年1月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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