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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,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决策部署,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《关于开展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》(建办科函〔2025〕218号)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《关于做好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我市将全面开展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。为摸清各类保护对象资源底数,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,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老城区和老街区资源线索,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征集范围
(一)1911年以前建成的,由老城墙、护城河等围合的城区、卫所、驿城、寨堡以及历史上无城墙但建设集中的区域。重点调查在城镇形成和发展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、历史遗存丰富、历史风貌集中的片区。
(二)1911年至1949年建成的,体现近代历史进程或成就的区域。重点调查老街巷、老广场、老校区、老厂区、老公园、老码头、老租界及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地,历史风貌集中或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等。
(三)1949年至1978年建成的,体现新中国建设发展成就的区域。重点调查老工业区、老矿区、老居住区、老广场、老校区、老公园、单位大院,纪念馆、博物馆、文化馆、美术馆、图书馆、影剧院、音乐厅、展览馆等文化设施及周边地区,历史风貌集中或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等。
(四)1978年以来,体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就的区域。重点调查老商贸区、老厂区、老校区、老港区或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等。(五)其他具有特殊历史意义、充分体现当代重要建设成就并形成广泛社会共识的区域,也可纳入调查范围。
二、征集要求
为确保征集到的线索真实有效,能够为后续的保护和研究工作提供有力支持,请您在提供线索时,请尽可能包含以下信息:
1.具体位置(如XX街道XX路段、XX社区周边等);2.历史背景、形成年代及主要特色(如历史事件发生地、传统产业聚集区、独特建筑风格等);3.现存历史遗存情况(如古建筑、古树名木、老店铺、工业设施等);4.相关历史文献、照片、口述资料等佐证材料;5.线索提供者的姓名及联系方式(便于后续核实沟通)。
三、征集时间
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,至2025年11月30日止。
四、参与方式
(一)提交方式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发掘当地历史文化资源,可通过电子邮件、信函等方式提交线索资料,资料内容包括线索简介(含名称、年代、历史沿革、历史价值、详细地址等)、相关照片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。同时,请在电子邮件或信件名称上注明“老城区老街区线索+线索名称”。
联系电话:17718150919邮箱地址:2359119854@qq.com通讯地址:天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股 陈福俊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线索提供者应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客观性,不得虚构或伪造信息。(二)线索涉及的个人隐私信息将严格保密,仅用于专项调查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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